这种电子烟,一口“迷醉”,一秒“犯罪”
2024-02-28 18:30:0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杨川 | 点击量:978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杨川)“我只是和朋友一起吸了几口'上头电子烟',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”!在供述容留他人吸毒的经历时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懊悔万分!提供场所供他人吸毒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不仅会“迷醉”还会“入狱”。近日,永定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食含有“依托咪酯”成分电子烟的涉毒案件。

2023 年 11 月,被告人张某某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某宾馆房间,容纳刘某、田某某、金某某、胡某某等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,随后被公安机关逮捕。经审查,张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该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,其他吸毒人员也被予以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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